通知公告

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5年03月20日 10:50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部及网络安全学院(以下简称我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量化。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部党委书记、学部主任为组长的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部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我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三、复试管理

1.招生规模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软件工程

4

网络空间安全

3

智能科学与技术

3

电子信息

(01智能与计算学部方向)

53

电子信息

(02未来技术学院方向)

22

电子信息

(03网络安全学院方向)

50

注:我学部硕士生招生专业:085400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复试将区分01智能与计算学部、02未来技术学院(原国际工程师学院)及03网络安全学院三个方向分别组织复试。复试考核分方向列计划,分方向复试,分方向进行录取工作。请达到我学部复试线(复试考生名单)的全体考生于2025年3月23日中午12点前登陆研招网硕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选择“复试的方向”,否则将视为放弃复试、无法参加复试工作。

方向02未来技术学院学院的介绍、复试方案(含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方式等)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或致电022-87370871

http://tiei2014.tju.edu.cn/info/1037/2312.htm

方向03网络安全学院入选中央网信办教育部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系我校大力支持建设的院级单位,目前依托智算学部正在快速发展。网安学院复试考核与智算学部一致。

为了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复试的方向”一经选择并确定后,不能更改,请考生高度重视!

备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考生需满足天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复试人数比例

本单位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本单位会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学院复试名单公布后开通)。缴费成功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4)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个人简历(A4大小,仅限1页)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于2025年3月23日下午4点前按照学部复试办法相关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提交方式如下:

1.考生亲笔填写《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含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要求考生对上述的相关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按清单顺序)分页进行扫描(详见附件1的模板),压缩为ZIP文件,以“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分数)”命名,请在2025年3月23日下午4点前,上传到学部指定的云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云盘链接地址为:

https://pan.tju.edu.cn/link/AAB3389AC7058641D4AD544CB07555AB25

文件夹名:智算学部、网安学院2025年复试资格审查

有效期限:2025-03-23 16:00

提取码:Dt2w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清晰版照片或扫描件。

特别提示:

(1)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学院后续网上通知。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我学部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即:考生需到达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

01智能与计算学部方向:2025年3月27、28日

02未来技术学院方向:详见未来技术学院通知

03网络安全学院方向: 2025年3月27、28日

(3)复试地点:待后续通知。

(4)复试费用: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5.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A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需事先准备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

(2)专业课测试形式为线下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

B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学生的编程能力和逻辑思维,采用上机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面试由专家组直接提问考生当场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

6.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测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保留两位小数。

7.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录取

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的成绩排序。上述考生如综合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信息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部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我校官网公示7日。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五、咨询及申诉

智能与计算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7407657。

本办法由我单位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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