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2017年10月09日 00:00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

答辩审批时间2017年11月15日—12月8日

答辩时间2017年11月18日—12月12日

2.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7年11月6日—12月6日

3.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2月7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4.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2017年11月18日—12月13日

5.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6.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1月18日—12月14日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7年12月16日—12月21日

8.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议结果上报学校最后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9.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开始时间

2017年12月25日

10.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8年1月3日—1月5日

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8年1月9日—1月12日

12.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2018年1月16日(学校统一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

3.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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