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毕业论文查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11日
2. 答辩审批时间2016年11月14日~12月2日
答辩时间2016年11月14日~12月6日
3. 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6年11月7日~12月1日
4. 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2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5. 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2月7日
6. 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7. 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11月14日~12月7日
8.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年12月10日~12月15日
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
2016年12月16日前
10. 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6年12月19日
11. 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年12月27日~12月30日
1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7年1月4日~1月6日
13. 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按学校统一安排
二、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只允许提交一次)。
3.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