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2017年03月03日 00:00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

答辩审批时间:2016年5月4日~5月27日

答辩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29日

2.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6年5月4日~5月24日

3.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4.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截止

5.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6.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核时间

2016年5月23日~5月30日

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年6月1日~6月6日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

2016年6月7日前

9.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6年6月8日

10.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年6月15日~6月17日

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6年6月21日~6月24日

12.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学校协调安排

二、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只允许提交一次)。

3.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在职答辩前工作安排1516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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