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2017年03月31日 00:00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查重时间

2017年4月18日~5月6日

2. 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

答辩审批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23日

答辩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24日

3.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3日~5月23日

4.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24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5.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4日

6.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5日

7.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9日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并将审议结果通过管理系统上报

2017年6月1日~6月6日

9.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7年6月7日

10.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

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7年6月20日~6月23日

12.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按学校统一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

3.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File/在职答辩前工作安排16172.pdf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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