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查重时间
2017年4月18日~5月6日
2. 答辩审批时间及答辩时间
答辩审批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23日
答辩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24日
3.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2017年5月3日~5月23日
4.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5月24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5.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4日
6.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5日
7.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分委员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接受上会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5月10日~5月29日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并将审议结果通过管理系统上报
2017年6月1日~6月6日
9.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2017年6月7日
10.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
1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2017年6月20日~6月23日
12.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按学校统一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
3.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日